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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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事务,负责起草执行学校自然科学科研发展规划与科研管理制度,归口管理纵向科研项目(含前沿技术项目)、科研团队、科研平台和成果。负责前沿技术相关资质维护与保持。


1.负责起草执行学校自然科学科研年度发展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起草、宣讲、落实学校自然科学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章程修订、委员换届,组织开展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3.负责学校纵向科研项目(含前沿技术项目)、科技成果奖的组织申报、阶段进展、资料归档、绩效评估或评价全过程管理。

4.负责学校自然科学论文、论著的统计与认定;负责自然科学专著出版基金的申报、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自然科学政府及行业科研平台的培育、申报、论证及考核。负责自然科学校级专职科研机构的培育、申报、论证及管理,以及院级专职科研机构的备案。

6.负责学校自然科学科研团队(含前沿技术创新团队)培育、申报、遴选、考核等管理工作。

7.负责前沿技术相关资质证明的申请与维护,配合学校保密办公室做好相关体系管理工作。

8.负责自然科学科技信息统计、报送、归档等;配合校内有关部门完成自然科学科技材料的审核。

9.根据学校年度自然科研工作目标,进行工作量核算并组织实施考核。

10.做好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