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级科研机构(自然科学类)的管理,根据《江苏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江大校〔2025〕115号)相关要求,现开展校级科研机构(自然科学类)建设期考核,具体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我校现有的7个自然科学类校级科研机构(见附件1),考核年限为2023年1月-2025年12月。
二、有关要求
1.各挂靠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校级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依据学校科研机构管理相关办法加强对本单位校级科研机构的运行管理。
2.各科研机构负责人应在认真总结近三年工作的基础上,将完成的与科研机构研究领域和定位相一致的工作内容填入考核评估报告(见附件2),做到规范填报,且相关填报成果需为科研机构在职在岗人员取得成果。
3.各挂靠单位收集本单位校级科研机构考核评估报告,并对数据准确性和工作内容与机构专业领域相关性等情况进行初审。
4.科技处对考核评估报告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邀请专家进行评定审议(各科研机构准备10-15分钟的PPT进行汇报)。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1.各挂靠单位初审完成的《江苏大学校内科研机构建设周期考核评估报告》应于2026年1月8日前报送。
2.报送方式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交至科技处基地科办公室(行政2号楼317),word版及加盖公章PDF版发至邮箱Kjjd@ujs.edu.cn。联系人:呙东阳、佘玉云,联系电话:88780073。
科技处基地科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