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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械工业创新平台2021年度工作总结报送与2022年度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按照《机械工业创新体系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开展已批准挂牌创新平台的2021年度工作总结和部分2022年度考核评估工作,请各创新平台认真准备。

一、年报报送与考核评估填报对象

序号

        名 称

提交内容

批准年份

负责人

所在学院

1

机械工业离心泵重点实验室

2022年评估

 2008

康灿

能动学院

2

机械工业新能源车辆驱动电机与控制重点实验室

2022年评估

 2014

刘国海

电气学院

3

机械工业金属基复合与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

2021年年报

 2007

赵玉涛

材料学院

4

机械工业机械结构损伤检测评估技术重点实验室

2021年年报

 2007

骆英

土力学院

5

机械工业激光冲击波加工技术重点实验室

2021年年报

 2008

周建忠

机械学院

6

机械工业设施农业测控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

2021年年报

 2012

赵德安

电气学院

7

机械工业内燃机共轨喷射和代用燃料燃烧重点实验室

2021年年报

 2016

王谦

能动学院

8

机械工业水污染控制绿色氧化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

2021年年报

 2016

依成武

环境学院

二、具体要求

1.2021年度工作总结采集数据时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列入2022年度考评的重点实验室应按《机械工业创新平台运行考核评估实施细则》的要求,编写“运行考核评估总结报告”,参加本次考评的重点实验室无需提交2021年度工作总结。“运行考核评估总结报告”填报内容应详实,所取得成果应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与专著、成果鉴定证书、测试报告、用户使用证明等复印件。填报数据应为2017-2021年度数据,且与年度报告数据保持一致。

3.“年度工作总结”和“运行考核评估总结报告”格式下载地址为:http://keji.mei.net.cn。

三、报送要求

请相关单位于3月28日前将“2021年度工作总结”电子稿发送至基地科邮箱;涉及2022年度考核评估的平台于4月25日前将“评估总结报告”纸质稿一式八份送到科技处基地科313,电子稿发送至基地科邮箱。

联系人:佘玉云、经岗;联系电话:88780073;邮箱:kjjd@ujs.edu.cn

科技处基地科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