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机械工业创新体系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开展已批准挂牌创新平台的2021年度工作总结和部分2022年度考核评估工作,请各创新平台认真准备。
一、年报报送与考核评估填报对象
序号 | 名 称 | 提交内容 | 批准年份 | 负责人 | 所在学院 |
1 | 机械工业离心泵重点实验室 | 2022年评估 | 2008 | 康灿 | 能动学院 |
2 | 机械工业新能源车辆驱动电机与控制重点实验室 | 2022年评估 | 2014 | 刘国海 | 电气学院 |
3 | 机械工业金属基复合与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 | 2021年年报 | 2007 | 赵玉涛 | 材料学院 |
4 | 机械工业机械结构损伤检测评估技术重点实验室 | 2021年年报 | 2007 | 骆英 | 土力学院 |
5 | 机械工业激光冲击波加工技术重点实验室 | 2021年年报 | 2008 | 周建忠 | 机械学院 |
6 | 机械工业设施农业测控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 | 2021年年报 | 2012 | 赵德安 | 电气学院 |
7 | 机械工业内燃机共轨喷射和代用燃料燃烧重点实验室 | 2021年年报 | 2016 | 王谦 | 能动学院 |
8 | 机械工业水污染控制绿色氧化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 | 2021年年报 | 2016 | 依成武 | 环境学院 |
1.2021年度工作总结采集数据时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列入2022年度考评的重点实验室应按《机械工业创新平台运行考核评估实施细则》的要求,编写“运行考核评估总结报告”,参加本次考评的重点实验室无需提交2021年度工作总结。“运行考核评估总结报告”填报内容应详实,所取得成果应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与专著、成果鉴定证书、测试报告、用户使用证明等复印件。填报数据应为2017-2021年度数据,且与年度报告数据保持一致。
3.“年度工作总结”和“运行考核评估总结报告”格式下载地址为:http://keji.mei.net.cn。
三、报送要求
请相关单位于3月28日前将“2021年度工作总结”电子稿发送至基地科邮箱;涉及2022年度考核评估的平台于4月25日前将“评估总结报告”纸质稿一式八份送到科技处基地科313,电子稿发送至基地科邮箱。
联系人:佘玉云、经岗;联系电话:88780073;邮箱:kjjd@ujs.edu.cn。
科技处基地科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