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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农业农村部学科群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农业农村部学科群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农办科〔2021〕35号),详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农业农村部学科群重点实验室的通知(moa.gov.cn),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重点突出高效育种、耕地保育、智能装备、绿色生产等领域,新增一批重点实验室(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此次新增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为涉农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中,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一般为中央级涉农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

(二)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应坚持“四个面向”,在本学科领域内具备组织开展基础性、前沿性研究以及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的能力,是业界公认的国内权威。

(三)专业性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特色优势明显,具备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究的能力,可以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依托单位应拥有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高水平的科技创新队伍,具有良好的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条件与环境。

(五)依托单位应具备完备的科研设施,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能够保证实验室运行经费,具有相应的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六)已在学科群内建设了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再参与该学科群重点实验室申报。

三、其他事项

请有意向申报者于12月12日前将申报平台名称、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到基地科邮箱,12月15日前将3份农业农村部学科群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提交至313办公室。相关系统账号待省农业厅开通后发放并及时完成填报工作。

联系人:佘玉云、经岗。联系电话:88780073。邮箱:kjjd@ujs.edu.cn

附件:

1.新增农业农村部学科群重点实验室名单

2.农业农村部学科群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科技处基地科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