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省发改委开展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集中评价工作,详见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的通知 (jiangsu.gov.cn),请各平台认真准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18年、2019年、2020年认定的工程研究中心(见附件1)。
二、数据采集时间
数据采集时间原则上为从认定后第二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数据。
三、报送要求
结合市发改委要求,请相关单位于9月12日18:00前将评价材料(参考附件2)纸质稿一式三份及电子稿报送基地科。
联系人:佘玉云;联系电话:88780073;邮箱:kjjd@ujs.edu.cn。
科技处基地科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