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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按照《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省发改委开展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集中评价工作,详见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的通知 (jiangsu.gov.cn),请各平台认真准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18年、2019年、2020年认定的工程研究中心(见附件1)。

二、数据采集时间

数据采集时间原则上为从认定后第二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数据。

三、报送要求

结合市发改委要求,请相关单位于9月12日18:00前将评价材料(参考附件2)纸质稿一式三份及电子稿报送基地科。

联系人:佘玉云;联系电话:88780073;邮箱:kjjd@ujs.edu.cn

科技处基地科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