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镇江市科技局《关于对2017年度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2018年度市重点实验室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请相关单位认真准备,迎接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7年度立项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2018年度立项的市重点实验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1 |
镇江市无机材料和器件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
乔冠军 |
2 |
镇江市先进感知材料与器件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颜晓红 |
3 |
镇江市动力电池与储能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李华明 |
4 |
镇江市外泌体基础与转化应用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钱晖 |
5 |
镇江市药物传递与组织再生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
徐希明 |
二、检查内容
对照项目合同,检查是否按计划进度要求实施,重点检查实验室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阶段性考核目标,经费使用管理是否合理规范。
三、检查方式
1.单位自查。各相关单位应本着客观负责的态度,对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进行认真自查,填写《市科研机构项目实施情况中期检查自查表》(附件1)。
2.台账检查。对2017年立项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实施情况台账检查。请项目单位对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具体清单见附件2)。
3.专家现场检查。对2018年立项的市重点实验室,将于9月中下旬市科技局邀请专家开展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场检查时,提前准备如下资料:
(1)15分钟左右PPT,主要汇报项目研发、产出及绩效情况;项目经费收支情况;项目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相关台账资料(具体清单见附件2)。
四、相关要求
1. 各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如实填写自查表,确保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失信行为,市科技局将按科技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2017年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自查表、台账请于9月6日前一式一份交至科技处313室基地科,电子版发送至kjjd@ujs.edu.cn邮箱。
2. 各重点实验室9月10日前需做好现场考核各项准备工作,填写自查表、制作PPT汇报稿、准备台账资料,其中自查表和PPT电子版发送至kjjd@ujs.edu.cn邮箱。现场考核时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必须到场,现场准备材料必须提前完备,以便专家顺利核查。
联系人:徐红梅、田锦程。
联系电话:88780073。
附件:
1.市科研机构项目实施情况中期检查自查表
2.市科研机构台账检查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科技处基地科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