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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校级专职科研机构(自然科学类)验收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专职科研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对专职科研机构管理,加强专职科研机构建设,根据《江苏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江大校〔2014〕311号文件)、《江苏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自然科学类)》(江大校〔2019〕36号文件)和《江苏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自然科学类)实施细则》(江大校〔2019〕374号文件),需对5家建设期满的校级专职科研机构进行验收考核(分别是:高效能电机系统与智能控制研究院、环境健康与生态安全研究院、结构健康管理研究院、应用系统分析研究院、绿色材料与冶金研究院)。

请各家填写“江苏大学科研机构验收总结报告”,于2020年3月31日前提交验收材料,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一式三份报基地科,电子稿发基地科邮箱kjjd@ujs.edu.cn

联系人:田锦程,徐红梅

联系电话:0511-88780073

科技处基地科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