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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第二建设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第二建设期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开展相关协同创新中心的评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估对象

1、现代农业装备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2、高端金属结构材料及装备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二、绩效评估内容

绩效评价的重点是各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第二建设期发展规划落实情况、协同创新任务完成情况、成果产出情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内容包括:体制机制与运行、建设与创新成效、资金管理与使用和标志性成果等。

三、有关要求

1、相关协同创新中心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对照发展规划和绩效评价内容,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编制自评价报告并提供相关材料。同时要确保绩效自评价报告和证明材料的客观真实。

2、《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第二建设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自评价报告(样式)》和《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第二建设期绩效统计表》请在“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专栏”(网址:http://jyt.jiangsu.gov.cn/col/col38181/index.html资料下载区)下载。

请各相关协同创新中心于10月29日前将绩效自评价报告和相关材料一式16份报送至基地科。

联系人:佘玉云,联系方式:88780073,邮箱:kjjd@ujs.edu.cn。

科技处基地科

2020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