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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科技厅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2020年度省科技厅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项目指南及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

该类项目要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能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一般需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新材料、新能源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形成原创性、高水平代表性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作硬性要求。分重点项目与竞争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对领域与承担单位有较多要求,具体见申报通知。每个重点项目可设置3-5个课题,每个课题省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竞争项目如由高校申报,必须有企业参与联合申报。省资助经费一般不低于120万元。原则上申请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必须与企业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经费分割比例、知识产权等。


2.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

分四类组织,包括:重大科技示范、临床前沿技术、社会发展面上项目和医药。重大科技示范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临床前沿技术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面上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0万。与外单位联合申报,必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经费分割比例、知识产权等。


3.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

申报项目分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后补助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面上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0万元;品种后补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无需自筹经费。若与企业联合申报,必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经费分割比例、知识产权等。


注意事项

1.请仔细阅读指南,按照指南要求填写申报书;

2.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为限项项目,校内预评审时间待定,请关注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8878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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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