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科

成果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成果科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启动,具体通知详见https://kxjst.jiangsu.gov.cn/art/2024/1/29/art_82540_11140154.html,也可参考本通知附件。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提名系统关网时间:2024年3月6日17:00(提名系统网址、账号等信息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以省教育厅申报通知为准

二、申报奖种

省科学技术奖、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三、申报要求

1.提名方式。专家提名与单位提名两种方式。

2.提名数量。我校申报项目由省教育厅提名,具体提名限项数待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3.人员要求。项目全体完成人无科研失信记录(第一完成人负责核实其他完成人科研信用记录,并做出书面承诺);2021—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不能参与本年度被提名项目;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加一项被提名项目;2021—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项目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和代表性论文论著均未曾在历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所有完成人、完成单位均对项目有实质性贡献。

4.省科学技术项目奖提名材料要求。所有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排序,提名后不得调整,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不得超过5篇,鼓励提交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提交的论文论著全部在两年前(2022年1月1日(不含)前)公开发表且主要研究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提交的已授权知识产权(类别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论文等)和标准规范等不得超过10件,须权属清晰,已授权且在有效期内,权利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项目所列任务来源(计划或基金)中至少有一项在两年前2022年1月1日(不含)前验收结题,并提供结题验收报告等证明;提交的应用证明中至少有一项是在两年前2022年1月1日(不含)前开始应用,并提供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肥料、兽药等需要行政许可的项目,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已获批两年以上2022年1月1日(不含)前的行政许可批准文件。

5.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省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提名材料要求。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不得超过8篇,鼓励提交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提交的论文论著全部在两年前2022年1月1日(不含)前公开发表,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须是被提名人;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须权属清晰,已授权且在有效期内,不得超过10件,被提名人选应为发明人之一。

6.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被提名人选应为在双边或多边国际科技合作中对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科技人员,但不包括创办企业的外籍人员和在苏外国组织的工作人员。已与我省单位建立长期、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合作时间不少于2年(2022年1月1日(不含)前开始合作)。应在专业领域或行业内有较高的影响和地位,科学研究中有重大发现并产生重大影响;在解决相关行业和领域技术难题中形成了具有原创性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的成果。在与我省单位合作承担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与我省单位合作取得重要知识产权及其科技成果、为我省单位培养或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与我省单位合作进行技术转移等方面,为提升我省科教水平,增强我省企业创新能力做出重要贡献。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不再被提名。

7.材料报送要求。省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含附件)。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含附件)、复印件14份(不含附件)。具体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请关注省教育厅申报通知

四、科研诚信责任及廉政工作要求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要求,被提名人选、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应签署书面科研诚信承诺,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不良信用,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22〕3号)进行相应处理。

2.严格落实审核和提名责任

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应书面承诺已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审核。

提名专家和提名单位应认真履行提名责任,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同时还须承担异议答复、配合调查等职责。对提名专家和提名单位实行信用管理,被提名项目、人选和企业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提名者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参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22〕3号),视情节轻重,对相应提名者进行减少提名指标,暂停或取消提名资格等处理。为强化科技奖励评审的严肃性,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无正当理由申请退出的项目,后续三年内不得被提名,对相应提名专家、提名单位进行减少提名指标处理。

3.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

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纪律二十条》精神,强化省科技奖励工作各类主体的责任机制,将“打招呼”“跑找要”专项防治工作贯穿于提名评审工作全过程。严格遵守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七项承诺”“九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奖励提名、评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号)要求,严禁在评审阶段打探专家名单、以“打招呼”“走关系”或其他方式干扰评审工作、破坏评审秩序、影响评审结果。对实施请托干扰评审工作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五、申报时间节点

1.校内遴选。请各项目组于2024年2月2日上午10点前务必将申报材料(包括《提名书》和附件)电子版本(PDF格式)发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邮箱用于校内遴选,经校内遴选后(申报数多于限项数),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示遴选后的项目信息。

2.其他时间节点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后续校内通知。

六、其他事项

江苏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发布申报通知,系统提交及纸质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以江苏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联系人:金芳、田锦程 

联系电话:88780076

成果管理科邮箱:zdb@ujs.edu.cn



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