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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专家提名、单位提名。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

2.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3.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4.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须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拟申报项目信息报送

(一)上级部门网络填报截止时间

1.组织机构、提名专家,2024年1月17日上午10:00截止。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2024年1月17日下午14:00截止。

3.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2024年1月17日下午18:00截止。

(二)提名材料报送时间

2024年1月20日前。

(三)校内填报拟申报信息要求

为做好校内组织申报及协调工作,请符合要求并有意向申报的项目组,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拟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见附件)发送至重大办邮箱zdb@ujs.edu.cn。

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更多详情请查看官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https://www.nosta.gov.cn/pc/zh/yclm/tzgg/1571.html。

联系人:金芳、田锦程

联系电话:88780076

附件:拟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