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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单位:

2021年12月31日到期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启动。基金委通知链等: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2740.htm

1.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

2.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3. ISIS系统报告提交后,先单独打印封面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决算表》各一页,到财务处管理科(105室)审核盖章,交科技处自然科(312室),待自然科、基金委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提交电子版一致。一式一份、不含附件、负责人签字,于2022年2月15日前交科技处自然科。

财务处:管纯一 88790568(行政2号楼105室)

科技处:笪祖林 88780074(行政2号楼312室)



科技处自然科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