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单位:
继2018年5月3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之后;2019年6月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学校于2018年7月出台了《江苏大学学术道德规范》,2019年2月出台了《江苏大学科研诚信与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请各相关单位就上述文件认真组织教师、学生进行学习、培训;增强献身科教、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努力创新、勇攀高峰,弘扬科学精神;坚持科学真理、尊重科学规律、崇尚严谨求实,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科学诚信。学习总结文字材料和学习照片(电子版)于2019年7月1号前发至科学技术处邮箱kjc@ujs.edu.cn。
江苏大学学术委员会
201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