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且单位署名为“江苏大学”。发表文章要标注“江苏大学高级人才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
项目完成的基本考核指标:
(1)2万元(含2万元)以下:文章总数2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
(2)2万元以上至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文章总数4篇;其中,收录1篇,核心期刊3篇;
(3)5万元及以上:文章总数5篇,其中收录2篇,核心期刊3篇;并获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
(4)10万元及以上:文章总数5篇,其中收录3篇,核心期刊2篇;并获批国家级项目1项。
注:1.SCI 1区文章、著作、获奖、鉴定、专利等按同比例折算指标。
2.2014年11月以后立项的项目,经费分两次下拨,首批下拨总经费的70%,项目结题后下拨剩余的30%。
3.2014年5月之前立项的项目,需要完成中期任务并提交中期进展报告,审核通过后,下拨剩余的50%经费。
科技处自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