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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附属医院: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类型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请申请者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和各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后,遴选适合自己的申请类别,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要求撰写申请书。


二、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改革举措

项政策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为2项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3.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限届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关于“同期”的定义例:2021年12月31日执行期结束的项目,从2021年1月1日起不再计入限项,释放1项指标)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限1项,参与不限。限项政策无变化)

5.人才计划项目互斥政策。

(1)正在申请国家“****”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5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上述5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支持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请杰青项目

(2)正在申请国家“****”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5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过上述5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支持的,不得申请优青项目(指不得逆向申请)

(3)正在申请国家“****”青年项目、国家“************”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等3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上述3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支持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请优青项目

扩大分类评审试点范围

2021年,全部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将开展分类评审工作。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侧重、最能体现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

全面实施新的申请代码

2021年,全面调整申请代码,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申请人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

优化人才资助体系

1.允许符合管理办法中申请条件要求的外籍非华裔科研人员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下简称杰青)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以下简称优青)项目。

2.加强杰青项目、优青项目与国家其他科技人才计划的统筹衔接,避免重复资助(详见人才计划项目互斥政策)。

3.不再设立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

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

2021年,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为做好校内形式审查工作,所有项目类型的申请人都需要提交一式一份完整的申请材料给学院科研秘书

部分项目类型的经费资助结构调整

1.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计划资助300项,资助期限为5年,资助经费400万元/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计划资助600项,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经费200万元/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按固定额度资助,直接费用为24万元/项(资助期限为1年的,直接费用为8万元;资助期限为2年,直接费用为16万元)。

2.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地区基金。申请时可以根据在站时间灵活选择资助期限,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强化多元投入,促进协同创新

目前已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入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5个企业加入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5个行业部门设立新时期行业联合基金、初步形成了新时期联合基金资助体系,成为科学基金深化改革中强化多元投入、促进协同创新等科学基金管理机制的重要载体。2021年,将深化多元投入机制,继续扩大联合基金的范围,探索鼓励社会和个人捐款基础研究的有效机制。

深入推进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

深入推进“教育、激励、规范、监督、惩戒”五个方面相互支撑、有机融合、标本兼治的科学基金学风建设体系。以教育为根本、以正向激励为引导、以规范为准绳、以监督为抓手、以惩戒为最后手段,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推进“十四五”时期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部分项目。

2.申请人应为我校(含附属医院)聘用人员,其中,非全职聘用人员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我校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我校的工作时间;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得依托我校申请;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内人员,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非依托单位的,与我校签订协议后可申请部分项目。

3.有合作研究单位的,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在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到科技处自然科登记备案办理相关手续由本人保管。项目申请人和合作方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报预算(简称总预算),合作研究协议作为获批项目后续经费划拨凭证。

4.保证提供的信息和申请书内容准确可靠,本着科学、求真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撰写。注意如实填报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教育简历和工作简历,写到年和月,注意时间衔接)、各类项目资助情况以及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请申请人特别注意(特别是医学科学部和生命科学部项目):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要求列出全部作者姓名(按照论文发表时的作者顺序)、论文题目、杂志名称、发表年代、卷期以及起止页码(摘要论文、会议论文等请加以说明);请在作者姓名后注明第一/通讯作者情况:通讯作者请标注(“通讯”或“*”号);如是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请按照论文发表时的作者顺序列出,并标注所有共同第一作者或所有共同通讯作者;对已被接受尚未正式发表的论文,请附相关杂志的接受函或在线出版的网页链接;投稿阶段的论文不要列出。对于出现作者排序和标注不实的项目申请基金委将以学术诚信问题提交会议评审专家组。

5.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审核,并对所上报的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纸质参与人与主持人(研究生除外)签名的纸质文档,学院审查后交科技处档案备份用。

6.科研项目安全请严格按照《江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江大校〔2019〕111号)执行。


四、申请时间节点

1.所有上报项目需由所在二级单位统一报送,请各有关学院认真审核,对所上报的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学院内部组织好院内形式审查工作。近日,科技处自然科会将《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发给各学院科研秘书。

2.由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为了避免信息系统拥挤,请项目申请人务必尽早完成网上填写,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根据各学部要求提供),下载打印最终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各单位请于36将纸质申请书原件(一份)以及《二级学院申报汇总表》、证明信(依托单位承诺函、同行专家推荐信、导师同意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统一提交至科技处自然科。

3.所有的申请书都必须有明确的二级单位,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请。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各院系和科研人员及时关注科技处网站。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自然科联系。

联系电话:0511-88780074

邮箱:kjzr@ujs.edu.cn

科技处自然科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