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所有2020年12月31日应该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请尽快对照系统中的项目计划书、申请书应该完成的指标内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认真梳理项目成果数量、标注情况。提前规划及时补充完善研究内容,确保项目成果满足计划书要求。项目经费使用规范合理、结余经费不得超过30%。
项目原则上不得延期,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延期的,请于10月10日前填写项目延期申请,经学院领导签字后,报科技处领导审批。
财务处管理科:88790568(行政2号楼105室)
科技处自然科:88780074(行政2号楼312室)
科技处自然科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