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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1〕820号)(详见http://fzggw.jiangsu.gov.cn/art/2021/8/19/art_284_9980006.html),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重点领域

1、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链重点发展方向和领域。

2、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新型基础设施、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以及疫情防控、环保安全相关领域的高技术产业。

3、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服务我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特色产业等领域技术、产品、模式和业态的创新。

4、开展国家和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创建的重点领域。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办法》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团队,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10人,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独立的研发场地,现有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研发设施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能够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

三、其他事项

由于限项申报,请欲申报者于9月6日前将《江苏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预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基地科邮箱,并于9月13日下班前将一份申报材料纸质稿送到行政二号楼313办公室,电子稿发送到基地科邮箱,准备进行校内遴选。待遴选后再根据推荐部门的时间要求进行报送。

联系人:佘玉云、经岗。联系电话:88780073。邮箱:kjjd@ujs.edu.cn

附件:

1.江苏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预申请表

2.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

3. 2021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通知附件附表

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基地科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