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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7〕116号)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 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请申请者认真阅读《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8xmzn/xxsq.html)(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和各类项目的管理办法和规定,遴选适合自己的申请类别。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只需在线填写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4.基金项目实行限项规定: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含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高强度项目资助的,今年再次申报相同学部面上项目原则上不支持。2016和2017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含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8年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及资助期超过一年的应急管理项目等。新晋高级职称人员在中级职称期间参与的项目不计入限项,但主持在研的项目记入限项。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主持在研的项目合计限1项,但参加项数不限。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2018年12月结题)可以直接申请面上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上述限项规则。

5.申请人一般应为我校(含附属医院)聘用人员,其中非全职聘用人员应提供聘用证明;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员,不得依托我校申请;非受聘于我校的境内人员,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非依托单位的,与我校签订协议后可申请部分项目。在站博士后依托我校申请项目,需要提供承诺函。

6.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项目指南》所列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金额,申请人项目预算也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将在第二年由国家基金委核定后统一分批拨付至学校。

7.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规范项目申请,保证基础信息真实准确,要求在个人信息和研究内容方面坚决杜绝科研不端行为,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项目指南》中“科研诚信须知”章节。

二、项目申请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首次申请者请向各院系科研秘书申请开户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根据各学部要求提供),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请注意版本号)。并向科技处自然科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其他证明信(如专家推荐信、导师同意函、博士后人员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三、时间节点

请各有关院系按要求严格遴选、认真审核,并对所上报的申请人身份和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 2018年3月1日之前交一份纸质稿,无需在线提交,由各学院汇总送科技处审核后,返回学院给项目负责人修改。

2. 3月9日前在线提交,3月11日由各学院科研秘书将纸质申请书原件(一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学院汇总表统一提交科技处自然科。所有的申请书都必须有明确的二级单位,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请。

四、其他

未尽事宜详见“2018NSFC项目在线申报说明”及《项目指南》,纸质版本现已分发到各个学院(机构)请相关老师查阅。

科学技术处自然科学科

联系电话 8878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