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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研究院、附属医院: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项目申报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类型

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请申请者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和各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后,遴选适合自己的申请类别,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要求撰写申请书。

二、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改革举措

推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落实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统筹要求

对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相关人员进行联合限项,申请人在提交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前,应该确认相关人员符合上述要求。

非高级职称人员限项规定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2项。项目负责人晋升高级职称后,主持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时间线以2023(含)年为线,之前参与项目情况不计入总数(参与数归0),2023年(含)之后参与项目(申请和承担)小于等于2项。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人才计划项目互斥政策

2023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在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表述类似,包含不能逆层次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 主要参与者不再列入学生(参与人员数量处要记得填写数量);

2. 主要参与者简历在线规范填写(申请人在系统中邀请);

3. 代表作必须上传全文(专著上传指定页);

4. 请认真阅读《指南》“申请规定”中科研诚信要求部分,规范撰写申请书,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对于违反科研诚信行为,基金委将视情节予以处理。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须对申请书中所列论文,尤其是代表作的标注对照原文逐一核查,严防漏标、错标或随意删减作者,这是近年来初筛的重点,情节严重的基金委将根据情节予以相应处理。基金委对申请书全文内容进行相似性检查,申请书与已获资助项目(包括申请人本人已获资助项目)未获资助项目及同一年度其他申请项目的全文或申请书各部分内容相似度过高,将根据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四、申请时间节点与上交材料

1. 所有上报项目需由所在二级单位统一报送,请各有关学院认真审核,对所上报的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学院内部组织好院内形式审查工作。届时科技处自然科会将结合项目形式审查中遇到的问题编制《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发给各学院科研秘书,请各学院根据明细表在学院内部对本学院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请申请人务必认真对照《形式审查表》逐条核对申请书相关内容,核对无误后,在各条目后的“□”内打“√”,和本人申请项目无关的条目请打“×”)

2. 由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为了避免信息系统拥挤,请项目申请人务必尽早完成网上填写,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根据各学部要求提供)。下载打印最终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请项目申报人务必于3月8日上午十点前完成申报材料系统提交,3月8日至3月13日之间为校内第一轮形式审查阶段。

为了便于形式审查,纸质版申请书、《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须申请人签字确认)以及《二级学院申报汇总表》于3月8由学院统一提交至科技处自然科。

纸质版申报书打印要求:打印申请书1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请人亲笔签名。主要参与者需签字(外单位参与者可提供电子版确认授权书)、合作单位无需盖章(盖章页待项目正式批准后随《项目资助计划书》一并报送科技处)。

3. 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及科研人员及时关注科技处网站及相关微信群。

请项目申报人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准时提交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自然科联系。


联系电话:0511-88780074

邮箱:kjzr@ujs.edu.cn



科技处自然科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