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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科学技术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校各相关单位、相关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教育部、科技部和江苏省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学校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我校科研工作,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勇挑重担、敢于担当,积极开展科研攻关

积极发挥学校学科综合的优势,鼓励广大科研人员主动响应国家号召,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发挥团队协作精神,围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紧迫需求,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的相关研究,努力解决疫情防控中面临的关键理论与技术难题,为进一步抗击新冠肺炎提供科学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疫情防控,合理安排科研工作

(一)做好各类科技奖励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1.国家科技奖申报工作。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已决定延期接收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纸质版提名材料,具体接收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将对已通过网络提交的电子版提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请已被提名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组及时关注相关通知,提前准备会评答辩材料。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和建议工作。该项目申报时间分布全年,请及时关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及校内通知。目前,科技部正在征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十四五”重大研发需求建议,请拟提建议的教师务必于2月20日前,将建议发送到重大办邮箱。

3.其他科技奖申报工作。各类科技奖申报时间大部分集中在2-6月份,请参考2019年度学校科技处网站发布的相关科研奖申报通知及具体要求,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重大办联系人:李老师15951286638,邮箱zdb@ujs.edu.cn)

(二)做好横向合同管理工作

1.横向合同审核。疫情未解除前采用线上办公模式,教师将合同文本及项目审批表电子版传到科技处产学研办邮箱并电话通知相关工作人员,产学研办将实行网上审核和反馈。

2.横向合同盖章及入账。为减少人员流动与接触,如无特殊原因,疫情解除之后再行办理合同盖章及入账。确有特殊情况需在疫情期间盖章或办理入账的教师,请与产学研办工作人员电话约定时间。

(产学研办联系人:刘老师13852984530、徐老师15861374676、祝老师13913436076;邮箱:kjxz@ujs.edu.cn)

(三)做好科研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1.“关于转发《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会商简表已上报,后续相关工作等省市会商结果公布后另行通知。

2.“关于填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年度调查统计的通知”根据2月10日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推迟全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年度调查统计填报时间的通知》要求,填报时间推迟如下,3月9日前填写完成后在线提交,3月10日-12日由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请在系统中下载报表,其中工程中心打印报表3份,由项目负责人签字;重点实验室打印报表4份同时制作纸质佐证材料2份,由数据审核人和实验室主任签字,3月13日下班前交至科技处313室基地科,科技处收齐后统一加盖江苏大学公章,电子版发送至kjjd@ujs.edu.cn邮箱。

3.“关于报送2019年度校级专职科研机构(自然学科)运行情况统计的通知,暂推迟1个月提交材料,如有变化再另行通知。

4.“关于对校级专职科研机构(自然科学类)验收考核的通知”和“关于报送机械工业创新平台2019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材料提交时间均在3月底。目前暂不更改提交时间,待后续视情况变化再行调整。

(基地科联系人:徐老师13775548997,田老师15806106169;邮箱:kjjd@ujs.edu.cn

(四)做好JG科研相关工作

目前暂未收到关于JG科研项目集中申报的通知,请各位教师关注相关公开项目发布渠道(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eain.mil.cn/;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http://jmjh.miit.gov.cn/)。对于在研项目,军工办将根据上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请相关教师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保密规定,务必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务必按照保密规定执行。请相关项目组做好质量体系建设内审准备和迎接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如需协助,可与军工办联系。

(军工办联系人:王老师13505280526,姚老师13952816039)

(五)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

详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计划项目等申请结题相关工作的通知》

(六)其它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非必须,不举办”原则,不组织召开国内外学术会议。已通知召开的会议要取消或延期,或采用网络等方式组织会议。教师个人尽可能减少外出参加科研相关会议,如需参会,应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和报备,并做好防护工作。除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科研攻关外,暂停与科研相关的外出资料收集、实验、野外取样、现场调研等工作,加大线上服务和协作。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内人员聚集。建议近期科研工作主要以文献调研、理论分析、科学计算/仿真等可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开展的工作为主。

各项科研工作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请各有关单位和教师及时关注校内信息网、江苏大学微信企业号、科技处网站最新动态和通知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综合办联系(联系人:经老师13383325460)。

科学技术处将充分利用电子邮件、微信、qq等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服务工作,确保科研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让我们紧密合作,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科学技术处

2020年2月10日